| [索引号] | 11610802016083285C/2024-00348 | [ 主题分类 ] | 其他 |
|---|---|---|---|
| [ 发布机构 ] | 下载taptap点点 | [ 发文日期 ] | |
| [ 效力状态 ] | 有效 | [ 文 号 ] | |
| [ 名 称 ] | 对区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2号建议的复函 | ||
类 别:B
签发人:李占飞
白万涛代表:
您提出的《关于将街道防疫物资收回统一管理的建议》(第22号)收悉。现答复如下:
计划由各乡镇政府、街道办事处对防疫物资进行认真盘点,并对接各乡镇卫生院、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,移交过期防疫物资。后由区卫生健康局对接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,进行统一处理。
根据市联防联控办《关于妥善处置疫情防控剩余物资的意见》中的意见,对于有效期内的防护服、口罩、手套、消毒液、酒精等可日常使用的物资,可以发放给工作人员使用,或者按照相关程序捐赠给社区、学校等有需要的单位。
榆林市taptap点点app苹果下载卫生健康局
2024年7月3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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